1.享受門特、門慢待遇的廣州醫保參保人,在藥店購買國家談判藥品、醫保目錄藥品和人社部審核確認的藥品也將能享受到醫保基金的依比例報銷了
2.參保病人可在外配處方有效期內憑外配處方、就醫憑證到指定藥店購藥或由指定藥店配送,并由指定藥店通過醫療保險信息系統辦理醫保結算
廣州就醫保基金支付定點零售藥店門特、門慢有關藥品費用公開征求意見
金羊網報道:享受門特、門慢待遇的廣州醫保參保人,在藥店購買國家談判藥品、醫保目錄藥品和人社部審核確認的藥品也將能享受到醫保基金的依比例報銷了。近日,廣州市人社局官方網站發布《關于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特定項目、門診指定慢性病有關藥品費用的通知(試行)(征求意見稿)》,并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4日(共10天)期間,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在藥店買藥享醫保報銷可避免慢性病患頻繁入院開藥
據悉,在去年啟動的廣州市公立醫院綜合醫改前,廣州市制定的綜合醫改方案中就明確要求“建立醫保定點藥店門慢、門特待遇支付新機制”,以妥善解決參保病人用藥的可及性、便捷性問題,促進醫保門特、門慢病人在基層合理治療用藥,提高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水平。
廣州市人社局此次特意將屬于門特、門慢支付范圍的國家談判藥品;以及門特、門慢藥品目錄內藥品等多種藥品納入到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符合待遇要求的參保人員,前往廣州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中發生符合規定的藥品費用,納入基金支付范圍。意即是,廣州醫保參保人,在定點藥店買門特、門慢藥品時,可享受醫保基金報銷。此舉可避免參保人因為長期用藥而頻繁前往醫院就診。
當然,并不是每一個醫保參保人都能用醫保卡去藥店買藥都能享受到醫保報銷。根據政策設定,參保病人首先需按照門特、門慢的規定,到制定醫療機構就醫,經具有診斷資格的醫師診斷、開具外配處方,并在符合診療規范和參保病人病情需要的前提下,確定外配處方用量。就診的醫院應按要求上傳外配處方至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參保病人可在外配處方有效期內憑外配處方、就醫憑證到指定藥店購藥或由指定藥店配送,并由指定藥店通過醫療保險信息系統辦理醫保結算。此舉可避免參保人因為長期用藥而頻繁前往醫院就診,尤其是減少那些每周都要去醫院開同種藥品的病患掛號看門診的次數。
定點醫療機構無法為參保病人提供外配處方后續診療服務的,不得開具外配處方并上傳至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因定點醫療機構原因,無法提供外配處方后續診療服務的,參保病人可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變更門診特定項目選定醫院。同時開具外配處方的醫院應協助指定藥店做好藥品配送工作,為參保病人提供后續診療服務。
參保人藥店買藥只需付自付部分款項
根據通知規定,參保病人在指定藥店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相應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門診指定慢性病藥品費用按照外配處方定點醫療機構的待遇標準支付,并計入相應的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門診指定慢性病的起付標準及最高支付限額。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有關藥品費用的限額、起付標準、個人先自付比例和支付比例等,按本市現行社會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參保病人領取指定藥店配送的外配處方藥品時,屬于個人支付的部分,由參保病人與指定藥店直接結算;屬于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指定藥店先予記賬,每月匯總后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結算。具體結算辦法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指定藥店簽訂服務協議約定。
在將醫保結算待遇遷移到定點藥店后,廣州也將明確醫院、藥店、參保人以及醫保經辦機構之間的責權利。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采用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社會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