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披露《關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2018年第60號)(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指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長春長生)開展飛行檢查,發現長春長生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長春長生《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JL20180024),責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
并且,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收回長春長生《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JL20180024),同時長春長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本次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為了保證用藥安全,長春長生正對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的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全部實施召回。根據長春長生近幾年對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不良反應的監測,未發現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不良反應。
值得注意的是,查詢資料發現長生生物的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均為高俊芳同一人,根據公司公開資料顯示,高俊芳女士1954年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碩士學位。
有業內律師表示,正常情況下董事長與總經理應該分離,這樣可以保證董事會的獨立監督性,對職業經理人總經理可以說是有內部約束力,但當總經理與董事長同為一人時,那么董事會所發揮的監督作用就會非常有限,唯有寄希望于外部監管。
合規、學術推廣成為行業必然選擇,但現在大多數代表只會刷臉、做客情,根本不懂怎么做專業學術信息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