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印發關于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和藥品控費推動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征求意見稿,明確藥師是處方審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所有處方均應當經審核通過后方可進入劃價收費和調配環節,未經審核通過的處方不得收費和調配;對臨床使用不規范、價格金額較大的藥品進行重點管理;對存在使用量不合理增長的藥品,實施限購、暫停采購;并優先評價臨床用量大、金額占比高的仿制藥品種。
日前,廣東省衛計委辦公室公布關于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和藥品控費推動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征求意見稿,旨在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強化合理用藥和藥品控費。
意見稿指出要鼓勵在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推廣實行總藥師制度;藥師是處方審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同時,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和運營藥事服務平臺,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居民提供在線審方、用藥咨詢和處方整合等社會化藥事服務。
總藥師協助院長管理藥事和藥學服務
意見稿指出,要推廣實行總藥師制度。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和醫(藥)聯體實行總藥師制度,建立健全總藥師選撥、聘用、考評機制。總藥師協助院長或醫(藥)聯體管理藥事和藥學服務工作。
另外,要根據醫療機構功能、任務、規模設置相應的藥學部門,配備和提供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三級醫院設置藥學部,作為醫院一級職能部門,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二級業務科室。二級醫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置藥劑科;其他醫療機構設置藥房。
加強住院藥房、門急診藥房和靜脈用藥集中調配中心(室)等標準化建設,加快建立網絡化藥師工作站、個體化用藥監測平臺、智慧化藥房和智能化用藥監管系統,實現臨床用藥全流程精細化智能化管理。
支持鼓勵開展網約藥學服務
意見稿指出,要推進臨床藥學專科建設。在人力、資金、設施、設備和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投入力度,形成與臨床醫學專科融合發展的臨床藥學專科。
省級以上重點臨床藥學專科要開展臨床藥學教學、藥物應用研究和藥師院際會診,開設病房、門診、居家、網約等藥學服務,帶動全省醫療機構臨床藥學工作,推動發展本省臨床藥學重點專科集群。
合理配備臨床藥師,直接為患者提供藥學專業技術服務,與醫生共同制訂藥物治療方案,進行醫囑審核、藥學查房和藥師會診等工作。
藥師是處方審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藥師的重要職責是規范臨床用藥行為。意見稿指出,要制定落實藥學值班和交接班、藥物治療討論、處方審核調劑、聯合查房、多學科會診、疑難病例討論、危急重患者搶救、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強管理,促進臨床合理用藥。
意見稿明確,藥師是處方審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所有處方均應當經審核通過后方可進入劃價收費和調配環節,未經審核通過的處方不得收費和調配。
要發揮智能系統的監測、警示和攔截作用;信息系統內置審方規則應當由醫療機構制定或經醫療機構審核確認,并有明確的臨床用藥依據來源;對信息系統篩選出的不合理處方及信息系統不能審核的部分,應當由藥師進行人工審核。
藥師審核發現問題,要與醫師溝通進行干預和糾正,藥師應當拒絕調配嚴重不合理用藥或者用藥錯誤的處方。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借助屬地藥品、醫保信息管理平臺和區域大型醫院信息平臺,探索建立處方前置審核區域中心,服務區域內的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藥店。
要建立用藥錯誤、損害事件監測報告制度
意見稿指出,要嚴格臨床用藥監控。加強抗菌藥物管理,支持本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和細菌耐藥菌監測網等專項工作。建立藥品不良反應、用藥錯誤和藥品損害事件監測報告制度。
建立完善臨床用藥監測、評價和超常預警制度,借助信息化和大數據,利用重點監控藥品目錄、負面清單、公開公示等方式,對臨床使用不規范、價格金額較大的藥品進行重點管理。對無特殊原因使用率異常增大的重點監控藥品,要實施預警通報和重點監控管理,必要時由本單位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約談,嚴格控制藥占比、人次均藥費等。
使用量不合理增長的藥品將限購停購
意見稿還指出,要鼓勵開展區域性聯合處方點評,規范臨床處方行為。建立健全專項處方點評制度,對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抗菌藥物、麻精藥品、抗腫瘤藥物、中成藥、中藥飲片、重點監控藥品等進行分類專項點評。
重視處方點評結果的應用,定期公布處方點評結果,對存在使用量不合理增長的藥品,實施限購、暫停采購等措施;綜合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實藥事管理改進措施,處方點評結果納入醫療機構、相關科室及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年度考核和醫師定期考核等指標體系。
開設網絡化藥師工作站提供服務
意見稿還指出,要加快智慧化藥房和自動化藥品分發、智能化用藥監管系統建設,利用多媒體、自助查詢機和微信平臺等方式,方便患者就診取藥和查詢藥品費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事項等信息。
開設網絡化藥師工作站,提供網上藥學服務,加強對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以及抗凝、妊娠、腎病等專科專病患者用藥管理。
將優先做仿制藥臨床綜合評價
要鼓勵靜脈用藥集中調配。醫療機構和藥聯體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靜脈用藥集中調配中心(室),將腸外營養液和危害藥品靜脈用藥進行集中調配和供應。靜脈用藥集中調配中心(室)應建立藥學專業技術電子信息支持系統,加強規范管理,保障用藥安全。
要推廣藥品生物等效一致性評價和治療等效臨床綜合評價工作經驗,優先評價臨床用量大、金額占比高的仿制藥品種,將藥品臨床綜合評價結果作為遴選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形成藥品采購質量評價指標、指導臨床合理用藥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