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來說區別不大。
其中OEM的基本含義就是拿自己的品牌LOGO和生產工廠合作,俗稱代工。就是品牌生產商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和銷售渠道,而生產能力有限,甚至連生產線、廠房都沒有,為了增加產量和銷量,為了降低生產線的風險,甚至為了贏得市場時間,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托其他同類產品廠家來進行生產,所訂產品低價買斷,并直接貼上自己的品牌商標LOGO。
這種委托他人生產的合作方式即為OEM,承接這種加工任務的制造商就被稱為OEM廠商,其生產的產品就是OEM產品。它的特征就是∶技術在外,資本在外,市場在外,只有生產在內。
所以說,代加工和貼牌基本上是沒有區別的。
其實貼牌的本意就是所謂的代加工,我下訂單你來生產,然后貼我的品牌,就是我的產品。
具體指一家廠家根據另一家廠商的要求,為其生產產品和產品配件,亦稱為定牌生產或授權貼牌生產。即可代表外委加工,也可代表轉包合同加工,俗稱代加工。
公司產品涵蓋保健食品、營養食品、防疫物資、醫療器械、貼劑、 酒水、化妝品等。產品遠銷至美國、澳大利亞、日本、德國、印度尼西 亞、斯洛文尼亞等73個國家。膏藥貼劑,藍帽保健食品,防疫物資,衛消殺產品,化妝品等等,承接貼牌定制代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