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江蘇省鎮江市藥監局發布通告,公布該局3月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執業藥師“掛靠”及處方藥銷售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對于執業藥師“掛靠”,檢查519家藥店,發現23名執業藥師不在崗,目前已對不在崗的執業藥師進行掛證核查。
對于處方藥銷售,檢查556家藥店,發現57家藥店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現象,已移交稽查處理,13家藥店銷售處方藥時存在未按規定進行登記的現象,現場已給予責令改正。
其實,藥監嚴查執業藥師掛證、藥店處方藥銷售,要從去年說起。去年6月28日,原國家食藥總局發布了關于開展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藥店診所藥品質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全國各地藥監局對當地藥店、診所進行整治。
對于整治時間,定為去年11月下旬匯報全國各地的整治情況,本以為這事會在去年就結束。其實,并非如此,在今年,飛檢藥店,查處掛證執業藥師、違規銷售處方藥才開始。
今年6月,國家藥監局發布了“2017年度藥品檢查報告”,藥品流通檢查,飛檢12家藥店,10家不合格,零售藥店不通過率83.3%。這也將引起國家藥監局的高度重視,今年藥店圈的規范發展必會成為藥監關注的重點。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藥監局就對轄區35家藥店進行抽查,抽查結果非常意外,在一波一波嚴查嚴懲的高壓下,飛檢的35家藥店居然還全軍覆沒。其中,11家藥店被撤銷GSP證書,24家藥店要求限期整改。
從查處情況來看,飛檢中查出不合格項目主要體現在執業藥師和處方問題上。梳理原因,包括執業藥師不在崗、處方審核、調配人員未簽字、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未執行審方制度、未按規定保留處方或其復印件等問題。
對于執業藥師掛證的查處,各地藥監態度也十分明確,嚴查嚴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王平講到:因為掛證,藥師失信記錄名單已經由去年年底的“65名”上升為“291名”。
7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監局發布公告,注銷一名執業藥師注冊證。至于原因,為企業質量負責人未在崗履職,存在掛靠行為。
7月11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通告,將近期全省各級藥監部門檢查發現“掛證”行為的2名執業藥師予以公告。
7月2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通告,2家藥店的執業藥師存在“掛證”行為,將依法撤銷企業GSP證書,并評定其信用等級為“嚴重失信”。
6月29日,安徽六安市藥監局發布公告, 13家藥品經營企業原執業藥師已注銷,截至2018年6月26日,企業未聘用新的執業藥師,不再滿足藥品經營條件要求,該局依法撤銷其GSP證書。
5月11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公告,將近期全省各級藥監部門檢查發現“掛證”行為的21名執業藥師予以公告。
5月3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公告,2家藥店GSP證書被撤,并將其信用等級為評為“嚴重失信”。原因是該企業未配備與其經營范圍和規模相適應的經營條件,執業藥師存在“掛證”行為。
1月19日,山東省藥監局發布通告,將檢查中發現的“掛證”行為的72名執業藥師予以公告。
當然,對于藥店違規銷售處方藥,也不會例外。
6月19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公布了2018年1-5月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案件信息,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查處并行政處罰案件19349件,其中藥品違法案件有13689件,占71%。
梳理案件信息發現,13689件藥品違法案件中,違法企業基本屬于醫藥流通企業,且被曝光的企業中近一半企業為藥店,而被處罰原因最多的就是違規銷售處方藥。
此外,仍需提醒所有藥店,下半年,以下10條紅線千萬別踩。
1.違法回收或參與回收藥品,銷售回收藥品;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并銷售;非法購進醫療機構制劑并銷售。
2.購進、銷售假劣藥品,或將非藥品冒充藥品進行宣傳、銷售。
3.以中藥材及初加工產品冒充中藥飲片銷售,非法加工中藥飲片。
4.存在出租、出借柜臺等為他人非法經營提供便利的行為。
5.銷售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疫苗等國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種;非定點藥店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違反規定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導致流入非法渠道;銷售米非司酮(含緊急避孕類米非司酮制劑)等具有終止妊娠作用的藥品。
6.超范圍經營藥品。
7.購進藥品未索取發票(含應稅勞務清單)及隨貨同行單,或雖索取發票等票據,但相關信息(單位、品名、規格、批號、金額、付款流向等)與實際不符。
8.未嚴格按照藥品的貯藏要求儲存、陳列藥品。
9.違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規定銷售藥品。
10.執業藥師掛證、不在崗履職。